2016-9-25 先能懂再修辭




    基本上,任何文句的目的是讓人懂,先能懂,再來求修辭。

    我記得以前剛開始寫故事的時候,一心想要寫一個超棒的故事,腦海中充滿各種背景設定和人物、物品、歷史事件等等東西,沉醉在自己的想像裡,寫出來的作品隨便丟在網路上。後來,幾年之後回頭去看,坦白說根本看不懂在寫什麼。(哈哈!)

    這很丟臉不是嗎? 作者自己竟然看不懂自己在寫什麼?! 因為內容太過複雜,伏筆太多,還沒來得及向讀者介紹,時間久設定自己又忘了,結果就是很多情節沒頭沒腦。這事給我一個教訓,就是不要以為自己修辭能力、表達能力、建構能力有什麼厲害就天花亂墜、天馬行空了,還是要一步一步從最簡單的來,從不管任何讀者都能看懂的部分開始慢慢發展,不要光顧著表現心中想法,變成誰也看不懂的東西去了。

    曾經在網路上看人們講寫文章的原則(翻譯的原則?),「信達雅」,這也可以用在寫故事上; 其實靈感就像是一門外語,只有你能夠聽懂,你要想辦法翻譯成其他人也能懂的文字,不需要逐字翻譯,而是要重視那靈感給你的感受,設法讓讀者感覺到你的感覺,那就算成功了。

    市面上一些厲害的作品文辭優雅、故事動人,它們絕對是學習的目標,但是不要一開始就想用那些高深的文字表達方式和句型,應該用最清楚簡單的話先表達出你自己的故事,這樣等到故事內容已經有所掌握之後,再來求文字表達的藝術和生動會比較合適。

    要記得讀者如同一張白紙,剛開始對作品沒有任何期待,不像作者一開始就已經有想法,所以有些地方作者看自己的故事有感覺,讀者很可能是沒有的。拿我自己的作品為例,《永恆》是超人和蝙蝠俠同人,故事一開始,蝙蝠俠到監獄去看不義超,作者自己心情激動,因為我知道布魯斯此時已經患有絕症,他去看超人的心情令人動容; 但讀者第一次看到這裡,並不知道布魯斯為什麼要這樣做,所以只能看見最表面,就是超人火大但蝙蝠俠冷靜,如此而已,要一直到後面的章節,當布魯斯的病況揭露出來,讀者回想的時候,才會明白第一章場景裡蘊含的感情。

    如果沒有把布魯斯的病況說明出來,恐怕讀者永遠也不會知道第一章簡單的探訪背後有什麼意義; 作者有時候會犯這種錯,因為自己知道一些讀者不知道的事情,所以對某些章節自己感觸很深; 讀者卻無法了解到底感動在那裡。


    所以說,不管怎麼樣,敘述清晰明確,情節進展使人能夠理解是第一步,也是最基礎的一步,不可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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