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是一種複雜的動物,很難理解,更難表現。
一個角色,怎麼樣算是好人,怎麼樣算是壞人? 如果你想寫的是給小朋友看的英雄故事,這一篇大概幫不上忙,可以跳過不看: 小朋友眼中的世界比較單純,那些是好人,那些是壞人; 但隨著年歲增長,成人有時候更欣賞一個複雜的、貼近人性的故事,想要寫出這樣的故事,首先自己得理解人性。
我記得以前在《論語》裡面看過,孔子說看一個人要看他做了那些事、為什麼做這些事以及做這些事時心裡感受如何。的確這三個看點都能夠顛覆一個人是好還是壞的定位。
例如: 一個人偷東西,另一個人抓小偷。則前者是壞人,後者是好人。這是屬於「做什麼事」的範圍。
再進一步: 小偷家窮,為了給父母治病不得不偷; 警察想賺獎金,明知有人是無辜的,仍去亂抓。前者轉為好人,後者轉為壞人。這是屬於「為什麼做這些事」的範圍。
最後一步: 為了治父母病而當小偷,對偷東西這件事卻絲毫不感歉疚,只覺全天下的人都欠他,所以偷得理所當然; 為了賺獎金亂抓的警察,抓了無辜的人心裡很痛苦、很混亂。前者再次轉為壞人,後者再次轉為好人。這是「做這些事心裡感覺怎麼樣」的範圍。
這三個面向的任何一個都能夠改變讀者對特定角色的觀感,影響對這角色的定位:「他究竟是怎麼樣的人?」
這個部份在寫小說裡面算是比較進階版的設定,要讓一個角色鮮活,使他有血有肉,就得要考慮一個人的方方面面,並且將它表達在小說之中。
可以寫一個主角,他是個小偷,也完全接受自己是小偷,甚至對自己的偷盜技術引以為傲,結果有次不小心失手,偷來的鑽石緊急藏在工地裡自己被抓了; 等坐完牢出來想去拿鑽石,卻發現當年的工地蓋成警察局。為了混進去他假冒警察身份,陰錯陽差的開始協助辦案,意外發現自己熟練的偷盜技能反過來能夠抓賊,又交上了不錯的警察朋友…(這是電影「笨賊妙探」)
他是以不好的職業(事情)開場,但心地善良(感受),整個故事中他的動機從一開始的拿鑽石變成偶爾教導和保護一些菜鳥警察(目的),這些不同層面合起來架構了整個故事,也使人物充滿趣味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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